公司机关、分公司及各现场项目监理部:
按照《现行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汇编》、《职工工作实务手册》、《2019年全年工作计划》,结合公司发布的《关于集中开展整顿“职工工作作风”的通知》及相关要求,本月对仙海f、g地块、仙海龙湾酒店、**终端产业园、科创中心三期、城北大道跨线桥、元通公园、公安组团、广福村堡坎、九洲16号地、**路、市政管廊永青路、建行外墙装修、六里尚城、梓潼瑞仕名城、凤栖名苑二期及安州区分公司威马汽车自动驾驶示范园等项目进行了检查和指导。同时,为配合公司发展需要,更好地了解下属分公司运营情况,加强公司管理的统一性和标准化,提高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控权,2019年5月23日至25日,公司陈俊总经理一行对山西分公司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综合检查。现将本月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公司制度方面
(一)工作纪律
2019年5月4日下午,公司监管部通知华润项目监理人员张家豪到科创基地开展工作。2019年5月5日上午,经公司了解,本人未到科创基地项目,而自称在华润项目上班,经公司再次了解到也未在华润项目。5月6日,张家豪到公司机关办事时穿拖鞋。按《现行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汇编》第45页:“公司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及请销假制度……,超过3小时视为无故旷工……”、第47页“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背心……”的规定,公司决定扣除张家豪半日工资,另给予150元的经济处罚和不良行为记4分的处罚。
(二)公司qq群登录
序号 |
姓 名 |
未登录时间段(周) |
检查时间 |
检查时本人***后登录时间 |
1 |
姚基山 |
2019年5月6日 -2019年5月12日 |
2019年5月13日上午9:00 |
2019年5月5日 |
2 |
李晓琳 |
2019年5月6日 -2019年5月12日 |
2019年5月13日上午9:00 |
2019年5月5日 |
参照《现行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汇编》的规定:“每周至少有1次与工作有关的信息传递记录”,决定给予姚基山、李晓琳2人各100元的经济处罚和不良行为记3分的处罚。
二、上级主管部门文件通报
2019年5月24日,绵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发出的《关于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行“红黄绿”牌第七次通报》文件中:
1、我公司绵阳市科技城集中发展区核心区综合管廊评定为“红”牌项目。
2、我公司华润置地绵阳d3地块2、3#楼及地下室、绵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工程、剑南路道路改造工程(城北跨线桥工程)、绵吴路改造、横九路5个项目评定为“黄”牌项目。
3、我公司九洲.跃进路16号、富临.时尚天街、三水厂、科创中心三期、科创基地、上马汇金、中建科技、华润七期、长兴星城二期、首开仙海龙湾fg地块、仙海龙湾酒店、绵州水郡二期、开创·叠翠峰、集中发展区核心区市政道路、富临精工、防灾减灾、九洲又一城、交发逸家、融达幸福广场、海赋长兴三期、神州南都三期、元通公园共22个项目受到了通报表扬,被评定为“绿”牌项目。
公司监管部对通报“红”“黄”牌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各项目履职情况如下:
1.绵阳市科技城集中发展区核心区综合管廊项目监理日志5月4日、5月9日、5月11日至5月22日均有反映,但5月9日第036期监理例会会议纪要未在监理日志中反映,且扬尘污染防治方面记录内容不全、无相关监理通知单。
2.华润置地.绵阳d3地块2、3#楼及地下室项目监理例会纪要、监理日志等监理资料均有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履职痕迹;绵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工程有环保检查记录,监理通知单有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履职痕迹;剑南路道路改造工程(城北跨线桥工程)监理日志、监理通知单等监理资料有扬尘污染防治方面的履职痕迹;绵吴路改造项目监理日志、监理通知单、监理例会纪要、工作月报等监理资料均有扬尘污染防治方面的履职痕迹;市政道路**路项目监理日志、监理通知单、监理例会纪要等监理资料均有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履职痕迹。
参照公司《现场项目监理部人员动态调配管理办法》中第二项第13条规定:“……,若受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通报处罚,除自行上缴罚金外,公司另给予现场项目监理部【100-1000元/次】的处罚”,公司决定给予“红牌”项目绵阳市科技城集中发展区核心区综合管廊项目监理部100元的经济处罚。
三、职工工作作风专项检查情况
(一)建行外墙装饰装修项目甲方现场代表电话反映,现场监理人员倪兴国工作中不主动、现场发现不了问题、施工现场有旁站内容未结束就擅自下班离开工地,引起建设单位对我公司不满。5月23日,杜总及监管部对其进行了约谈,提出了相关要求,但该同志在交谈时未正确认识自身的不足,反而认为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故意刁难。该同志工作履职不到位、不服从公司管理和教育,其行为已给公司信誉带来不良影响。鉴于以上情况,参照《现行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汇编》规定,公司决定对倪兴国作出停职处理,写出深刻书面检讨,并给予200元的经济处罚和记不良行为记5分的处罚,同时根据本人认识情况,再作下步处理。
(二)本月在对项目回访过程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我公司现场项目监理人员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也对监理人员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建议。
1、科技城集中发展区综合管廊及市政道路项目:项目监理部人员上班、值班到位,现场资料签字、回复及时,与建设方工作配合较好。总监雷清平开会能大胆发言,管理有魄力。每周双方会组织至少两次现场综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处理。该现场监理部部分年轻监理人员经验还有所欠缺,还需要磨炼、提高,总监及老同志应加强对年轻监理人员的“传、帮、带”工作,严加管理,形成项目监理部合力。
2、智能终端产业项目:建设方代表肯定了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工作,项目监理部人员到岗到位率、资料较好,在现场能发现问题,各监理人员在开会中都会发言,也能说到点子上,但解决处理问题能力还应提高。
四、分公司管理
(一)山西分公司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监理合同未传回总公司审定、签章、备案、存档,导致总公司无法在网上申报公司业绩及对相关费用的核算,同时发现存在漏报监理项目。
2.未按总公司要求管理与保管印章及用印要求。
3.未向总公司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4.未按公司及“协议”要求向总公司传回相关资料,如项目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细则、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等工程重要资料与现场管理动态管理资料及从业人员证书等台账信息(包含身份证、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证、社保、意外保险等)。
5.管理权限与职责越位,未在总公司的监管下独立自主开展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6. 现场管理上,没有合理规避监理风险,应加强现场监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二)安州分公司现场检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制度执行方面:
1.个别项目监理人员未佩戴工作牌。
2.个别项目监理人员针对《关于集中开展整顿“职工工作作风”的通知》,书写内容不完整。
3.未见项目总监组织公司文件(监管月报、总经理办公会纪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文件等)组织部门学习记录情况。
4. 项目部办公室部分档案无卷内目录。
公司要求:分公司现场监理部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总公司《现行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汇编》、《职工工作实务手册》要求认真开展监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制度》、编制好监理日志、监理旁站记录、监理通知单、会议纪要、监理相关台账等,合理规避地分公司与总公司风险、职工执业风险、监理风险。并在月底整改完善,上报公司监管部复查,若复查整改不到位,将按公司制度处理。
五、其他
项目监理部和职工的罚款要求于本月10日前交公司财务部,以免影响其工资的正常发放。
各项目监理部总监须按照公司管理要求,认真组织学习监管月报,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取长补短、引以为戒,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合理规避监理风险。同时,学习有记载,问题有落实,解决有效果。处罚不是目的,主要是使每一位职工的综合能力要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过程中得到启发与提高,使整个正菱监理团队的管理水平与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
四川正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