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机关、分公司及各现场项目监理部:
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检查标准》、《现行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汇编》、《职工工作实务手册》、《2021年公司全年工作计划与安排》,结合公司《关于整顿公司职工工作作风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本月对***庭一期、创新中心三期、梓州府·楠溪月、绵州水郡三期、印江山二期、**减灾、领地·东原阅城二期、九洲16号二期14号楼共8个项目进行了检查、指导、交流,对神州·雲庐项目复工情况作出进一步了解,并对复工后的工作提出建议与要求。五一节期间对创新中心三期、***高架桥、**河综合整治、绵州水郡三四期、华宇·锦绣玺岸一期、金家林二中项目监理人员值班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本月公司管理及项目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公司制度执行
1. 工作纪律
(1)2021年5月12日上午9点,监管部到***庭一期项目检查,总监鲁登建、专监马义兵上班打卡后外出办事,未执行“钉钉打卡制度”外出报批的管理规定,决定给予鲁登建、马义兵2人各经济处罚10元和记不良行为1分。
(2)创新中心三期项目考勤员丁仁杰未及时在考勤表上记录项目监理人员出勤情况,参照公司制度规定,决定给予丁仁杰10元经济处罚和记不良行为1分。
(3)李庭祥参加执业资格考试本月轮休6天,按照公司制度“职工一个月轮休超过5天,则扣除相应工资(春节除外)。职工参加各类执业资格考试的请假视作事假”,决定扣除李庭祥1天工资,并给予10元经济处罚和记不良行为1分。
(4)创新中心三期项目安装监理工程师鲁义军未及时记录5月17日-18日行程,且行程记录无相关证明人签字,按照公司制度“从事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监理的职工须填写的《职工日工作行程记录》……”,决定给予鲁义军经济处罚10元和记不良行为1分。
(5)2021年5月19日上午8:30,公司监管部到创新中心三期项目检查,发现黄胜、丁仁杰上班后脱岗,参照公司制度规定,决定给予黄胜、丁仁杰2人各经济处罚20元和记不良行为2分,扣除1小时全勤工资。
(6)吴城黎本月轮休6天,按照公司制度 “请假(包括轮休、换休)超过5天以上的必须按制度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决定扣除吴城黎1天工资,并给予30元经济处罚和记不良行为3分。
2.政令畅通
(1)2021年4月9日陈俊总经理亲发通知,要求全体职工按时间点(4月9日、4月16日、5月1日),在各自微信朋友圈转发正菱旗下 “时代•先锋运动健身馆”宣传与推广视频。经逐一核查,5月1日未按要求转发的职工有:米伟、张高修、任皓羽、何光旭、雷清平、胥松、倪兴国。
按照公司制度行政管理规定“凡公司会议确定或制度规定及公司领导交办的事情,必须按完成时间节点办理完成或催办完成,……”,决定给予米伟等7人各10元经济处罚和记不良行为1分。
(2)绵州水郡三期项目监理部未按照公司2021年5月24日周会议纪要及绵建委函(2021)19号文件要求,编写、上报项目汛期质量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按照公司制度行政管理规定“凡公司会议确定或制度规定及公司领导交办的事情,必须按完成时间节点办理完成或催办完成,……”,决定给予项目总监周飞20元经济处罚和记不良行为2分。
3.qq群登录发言
序号 |
姓名 |
未登录时间段(周) |
检查时间 |
检查时***后 登录时间 |
1 |
刘彦欣 |
2021.04.26-05.02 |
5月03日上午9:00 |
2021.04.23 |
2021.05.03-05.09 |
5月10日上午9:00 |
2021.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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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0-5.16 |
5月17日上午9:00 |
2021.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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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7-5.23 |
5月24日上午9:00 |
2021.04.23 |
||
2021.05.24-5.30 |
5月31日上午9:00 |
2021.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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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史凤明 |
2021.04.26-5.02 |
5月03日上午9:00 |
2021.04.22 |
2021.05.03-5.09 |
5月10日上午9:00 |
2021.04.22 |
||
3 |
赵永富 |
2021.05.17-5.23 |
5月24日上午9:00 |
2021.05.10 |
2021.05.24-5.30 |
5月31日上午9:00 |
2021.05.10 |
||
4 |
杨发钧 |
2021.04.26-5.02 |
5月03日上午9:00 |
2021.04.18 |
5 |
魏 兴 |
2021.04.26-5.02 |
5月03日上午9:00 |
2021.04.25 |
6 |
黄 胜 |
2021.05.17-5.23 |
5月24日上午9:00 |
2021.05.14 |
按照公司制度公司信息平台使用管理规定“不浏览、无记录、不传递信息的职工要给予处罚,每周至少有1次与工作有关的信息传递记录,……”,决定给予杨发钧、魏兴、黄胜3人各20元经济处罚和记不良行为2分,给予史凤明、赵永富2人各40元经济处罚和记不良行为4分,给予刘彦欣100元经济处罚和记不良行为10 分。
4. 钉钉打卡
按《关于在公司推行钉钉打卡完善考勤制度的通知》、《全勤工资及出勤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及要求,本月公司随机抽查个别职工的到岗履职情况,并对钉钉打卡考勤、项目考勤表及行程记录进行清理和核实,现将考勤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
姓 名 |
考勤异常记录 |
处 理 |
1 |
陈泉之 |
缺卡2次 |
按缺卡处理 |
2 |
胥 松 |
缺卡1次 |
按缺卡处理 |
3 |
任皓羽 |
缺卡4次 |
按缺卡处理 |
4 |
刘彦欣 |
缺卡2次 |
按缺卡处理 |
5 |
湛博柳 |
缺卡1次 |
按缺卡处理 |
二、通报表扬鉴于以上情况,按照《现行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汇编》、《全勤工资及出勤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胥松、淇博柳经济处罚20元和记不良行为2分,给予陈泉之、刘彦欣经济处罚40元和记不良行为4分,给予任皓羽经济处罚80元和记不良行为8分。
1.根据绵住建委函[2021]123号关于2020年度绵阳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评选结果的通报,公司**水厂扩建(三期)、绵阳科技城集中发展区核心区综合管廊及市政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河综合整治工程、智慧物流信息数据中心、九州跃进路16号b区14#楼及地下室、***金1#-6#楼及一期地下室、富临·绵州水郡三期项目1#=8#楼,地下室、领地东原·阅城一期1#-5#、19#楼、地下室、东原华宇·朗阅二标段(4#、5#、6#、7#号楼及地下室)9个项目被评选为“2020年度绵阳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在此给予以上项目通报表扬。
2.领地·东原阅城二期项目在东原项目一季度飞检中取得优异成绩,监理工作得到了好评,为公司争光添彩。在此给予通报表扬,希望全体职工以此为榜样,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展现公司综合业务水平。
3.润扬•观澜鹭岛名邸项目王波,积极配合机关部门工作,主动提出帮助机关部门办理领取注册人员证书,在此给予王波通报表扬,并记良好行为2分。
三、项目检查情况
(一)九洲16号二期14号楼
监理履职
1.监理日志月实际进度未与计划进度比较,履职痕迹未体现。
2.监理日志上未记录上交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工作月报。
3.个别安全周检复查未在监理日志上记录。
以上问题,公司决定给予九洲16号二期14#楼项目监理部通报批评,并要求立即纠偏改正。
(二)领地·东原阅城二期
监理履职
1.审查、审核内容:个别日期填写不齐全。
2.见证取样栏:均填写见台账,应按实际情况填写。
3.监理通知单:2021年5月13日监理通知回复单不及时(因飞检施工单位整改未完)。
4.材料报审
(1)监理审核时间与项目报审时间、复检时间为同一天。
(2)个别规格型号报审数量与材质证明(抄件)资料不一致。
(3)材料证明文件抄件无原件存放处章印。
以上问题,公司决定给予领地·东原阅城二期项目监理部通报批评,并要求立即纠偏改正。
(三)**减灾
监理履职
1.有个别监理例会纪要(33期4月8日)未在监理日志上记录。
2.监理日志进度情况未按手册规定与周、月比较,无法反映监理履职痕迹。
3.发文薄内容填写不规范。
以上问题,公司决定给予**减灾项目监理部通报批评,并要求立即纠偏改正。
(四)东原·印江山二期
监理履职
1.监理例会纪要整理时间为4月28日,而发文时间为4月27日。
2. 有个别监理例会召开未在监理日志上记录(如30、31期)。
3.个别监理通知单未在监理日志上记录(如4月26日)。
4.个别安全周检及整改复查情况未在监理日志上记录。
5.晴雨表未及时记录天气、温度情况。
以上问题,公司决定给予东原·印江山二期项目监理部给予经济处罚50元,并要求立即纠偏改正。
(五)创新中心三期项目
制度执行
1.上墙张挂的企业资质证书已过期;
2.上墙张贴的项目执业人员证书未按照实际人员及时予以更换,缺施工许可证上人员黄胜的证书;
3.晴雨表未及时记录近期天气、温度情况;
4.项目总进度计划已过期,无法满足实际施工需求;
5.值班表、肃风整顿工作组人员名单未及时更新、置换;
6.项目资料组卷归档不及时,个别档案盒内资料无卷内目录,文件柜未张贴档案总目录;
7.办公室环境卫生较差。
监理履职
1.项目大事记长时间未进行记录。
2.安全周检
(1)周检复查情况未在日志中记录;
(2)相关资料佐证2021年5月14日组织项目安全周检,却无相关周检记录。
3.监理会议纪要
(1)个别监理例会的召开未在监理日志中记录;
(2)监理会议纪要签发时间超过48小时;
(3)会议纪要会签栏处的签字人员未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字;
(4)个别监理会议纪要落款处均未加盖项目监理部印章。
4.监理通知单
(1)个别监理通知单签发未在监理日志中记录;
(2)针对“五一劳动节”节假日所签发的监理通知单(a-092#),未按期进行回复,日志上无相关监理的履职痕迹。
5.收发文薄:收件人均未签署收文日期。
6.监理日志:个别监理日志未严格按照职工工作实务手册要求填写,日志中未写明具体存在的问题,却有监理提出的处理要求及次日的复查情况。
以上问题,公司决定给予创新中心三期项目监理部50元的经济处罚并要求立即纠偏改正。
(六)**玉庭一期项目
制度执行
1.工程档案卷内缺目录,未及时编号;
2.项目办公桌桌面摆放物品凌乱。
监理履职
1.项目图纸会审记录
(1)图审记录填写内容不完善(未写明会审日期、主持人、记录人),未经参加会审的四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2)图审记录收集不齐全,仅有电气、景观工程图审记录,未见其他专业记录。
2.监理日志
(1)缺少安装监理履职痕迹;
(2)填写内容中有划改,无划改人签字;
(3)监理通知单、安全周检整改复查均未在监理日志中记录;
(4)建设单位巡查现场,针对存在问题签发项目管理通知单,日志中无监理督促整改、落实的痕迹。
3.监理通知单:签发aq-031号监理通知单的是安装监理工程师,而对此份通知单回复进行复查的却是土建监理工程师。
4.监理会议纪要
(1)个别会议签到表中,人员职务及亚博全站手机客户端的联系方式未填全;
(2)会议纪要决议事项内容写的太笼统,未明确具体相关决议事宜。
5.个别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已过期。
6.砼见证取样台账中,见证人、取样人签字不齐全。
7.施工资料上报、签署滞后于项目施工进度。
以上问题,公司决定给予**玉庭一期项目监理部50元的经济处罚,并要求立即纠偏改正。
(七)绵州水郡三期项目
制度执行
1. 现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无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且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参建单位未盖章。
2. 项目人员值班表、肃风整顿工作组人员名单未及时更新、置换。
监理履职
1. 监理通知单
(1)通知单签发与整改复查未在日志中记录;
(2)个别通知单回复不及时,日志中无监理督促履职痕迹。
2.监理日志:
(1)投资控制情况未按照实务手册要求每月进行描述;
(2)现场存在问题有整改要求,但无整改结果。
3.监理会议纪要:未严格按照职工实务手册要求编写,“上次监理例会决议事项完成情况”内容均写的无。
4.安全周检记录
(1)周检记录上对于存在的问题未限期要求整改,无整改复查结果;
(2)安全周检复查情况未在日志中记录。
以上问题,公司决定给予绵州水郡三期项目监理部50元的经济处罚,并要求立即纠偏改正。
(八)梓州府·楠溪月项目
制度执行
1.现场办公室门上未张挂公司企业标识。
2.现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3.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已做变更,上墙张贴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未及时更新。
监理履职
1.旁站记录
(1)旁站时间超过8小时,仅有1人签字;
(2)监理工作情况填写不规范,记录中出现“……是否满足现场施工情况”的叙述。
2. 监理日志
(1)投资控制情况未按照实务手册要求每月进行描述;
(2)项目质量、安全月报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未在日志中记录;
(3)现场存在问题有整改要求,但无整改结果。
3.安全周检记录:建设单位人员未签字。
4.监理通知单
(1)限时要求整改的问题,未在监理日志中体现整改结果;
(2)通知单回复不及时,日志中无监理督促整改的履职痕迹。
以上问题,公司决定给予梓州府·楠溪月项目监理部50元的经济处罚,并要求立即纠偏改正。
四、其他
现场项目监理部和职工的罚款,由所属项目总监负责督促收缴,罚款收集起来后,由总监于本月10日前上交公司财务部,以免影响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
各现场项目监理部总监须按照公司管理要求,认真组织学习监管月报,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取长补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合理规避监理风险。同时,学习有记载,问题有落实,解决有效果。处罚不是目的,主要是使每一位职工的综合能力要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过程中得到启发与提高,使整个正菱监理团队的管理水平与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
四川正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31日